沈统制字〔2017〕3号
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:
你单位沈建函字〔2017〕60号函已收悉。经研究,同意你单位开展2017年房地产开发项目信息统计调查工作。该调查范围为全市有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此项目为月报,有效期至2018年1月31日。
正式报表及填报说明印制后,请报我局统计制度与信息管理处一式两份备查。
沈阳市统计局
2017年5月19日